各辖市、区教育局(教育文体局、社会事业局),各局属单位:
根据《常州市教育英才队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》、《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实施意见》(详见附件1)要求,现就做好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选拔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推荐名额
见附件4。
二、申报条件
跟岗锻炼的优秀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,政治素质好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身体健康,年龄不超过40周岁。
2.具备常州市“教学能手”“教坛新秀”“骨干教师”称号,或为常州市青年教师英才培养对象。
三、选拔程序
1.个人申报。满足申报条件的个人,填写《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申报表》,自主向单位进行申报。
2.单位审批。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,经单位审批同意后报送教育行政部门。
3.辖市、区择优推荐。各辖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,按推荐名额择优选定推荐人选,报常州市教育局。常州市教育局对局属单位申报人员进行初审,按推荐名额择优选定推荐人选参加大市选拔。
4.市教育局择优确定。按照学段、学科,由市教科院和导师共同商定。
四、申报材料要求
请各辖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各单位于2018年5月7日前向常州市教科院报送以下材料:
1.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推荐汇总表(附件3,一式1份,并另附EXCEL格式电子版)。
2.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申报表(附件5,一式1份, A3纸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,另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)。
材料报送地址:常州市劳动西路19号常州市教科院312室,联系人:李冬梅,联系电话:86692001;电子信箱:wjtd@{域名已经过期}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全市每年选拔不超过100名教师跟岗锻炼。
2.跟岗锻炼时间一般为2周。
3.跟岗锻炼结束后的学年内,学员须在区级及以上层面进行教学展示。
4.跟岗锻炼结束后1个月内,学员应向常州市教育局提交跟岗锻炼学习总结。
5.推荐过程中,凡涉及到聘期、工作年限、任教年限、论文发表、获奖等时间计算的,均以2017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