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bsp;星期五下午的班会课,我们八(6)班、八(9)班、八(15)班的三个班级的全体同学们齐聚实验楼报告厅,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。为我们上课的老师是江苏德音律师事务所的著名律师:储中俊律师。储律师通过介绍、分析案例,提高了我们对法律的认识。
一个未成年人,私自驾驶电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,造成了主责。家长作为监护人没有起到应尽的责任,由此造成的后果,家长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这个家庭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。我们作为一名未成年的中学生,从这件案例知道:根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这个孩子免予了刑事处罚,但却对自己的家庭、对他人、对社会造成了危害。这就要求我们从小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,长大了才会知道什么该做,什么不该做,才会自觉自愿地接受法律的约束。
律师对另一件案例的讲述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
发生在海南省海口市的一件刑事案件——“陈满案”。嫌疑人被判了“死缓”。由于最高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,启动相关法律程序,案件得以重审,结果以证据不足无罪释放。听完这个案例,让我大吃一惊,结果天壤之别,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?如果不是死缓,而是执行死刑,那又会是什么结果呢?通过这件案例,使我体会到,这几年的法律秩序整顿,收到了良好的效果,“有错必纠”——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每个公民负责任的态度。同时也要求公、检、法各部门对嫌疑人的审问,不能“逼、供、信”,一切要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。
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,让人感触颇深。作为青少年的我们,现在正处于世界观、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。在我们渴求知识,崇尚善良的同时,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,从而出现违纪、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.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、知法,才能宏扬正义,远离邪恶。让法制引导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。